車身結構件維修與換的原則
發(fā)布時間:
2024-10-18
碰撞受損的承載式車身結構件應當更換還是修復?是一個困擾我們汽車維修診斷保險定損等領域的重要課題。
碰撞受損的承載式車身結構件應當更換還是修復?是一個困擾我們汽車維修診斷保險定損等領域的重要課題。美國汽車撞傷修理業(yè)務協(xié)會經(jīng)過大量研究,得出關于損傷結構件修復與更換的一個簡單的判斷原則,即“彎曲變形就修,折曲變形就換”這個指導性的原則在我們實際工作中非常實用。
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“彎曲變形”的特點:彎曲變形損傷的部位與非損傷部位過渡平滑、連續(xù),通過拉拔矯正可使它恢復到事故前的形狀,而不會留下永久的塑性變形。
再者,我們來看一下“折曲變形”的特點:一般情況下,折曲變形較為劇烈,其折曲率半徑小于3mm,通常在很短的長度上彎曲可達90°以上。經(jīng)過矯正后,零件上仍有明顯的裂紋或開裂,或者出現(xiàn)永久變形帶,不經(jīng)調(diào)溫加熱處理不能恢復到事故前的形狀。
“彎曲與折曲”,是作為判斷承載式車身結構件是否更換的重要依據(jù),即使一個大結構件上僅有一些小的折曲變形或有裂紋,也必須更換。
另外,結構板件是否可以更換,一定要嚴格遵守該車制造廠家的建議。當需要切割或分割板件時,必須遵守廠方的工藝要求。不要割斷可能降低成員安全性的區(qū)域、降低汽車性能的區(qū)域或者影響關鍵尺寸的地方。然而,目前我國多數(shù)汽車修理企業(yè)沒有做到完全按制造廠工藝要求更換車身結構件。所以,按照我國目前汽車修理行業(yè)的實際情況,如果送修的汽修廠達不到相應的技術條件,可以采用“彎曲變形就修,折曲變形就可以換”,而不是“必須更換”的原則,以避免產(chǎn)生更大的車身損傷。特別是當前轎車上廣泛采用的高強度鋼,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用加熱法來矯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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